1. 首页 - 资讯

民法典: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等侵扰他人

  原标题:民法典规定 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等侵扰他人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管理局召开行政指导会,规范电商平台“618”短信营销行为。据了解,部分电商平台企业未充分核实注册用户意愿,“默认”用户同意,擅自发送“618”商业营销短信,引发相关用户,违反法律规定,侵害用户合法权益。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转起,共同向垃圾营销短信说不!

  来源:人民法院报

海量资讯、精准解读,尽在新浪财经APP

责任编辑:邓健

本文由今日都市网发布,不代表某某资讯网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