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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罗翔的羞愧,也是对所有法律人的鞭策

  原标题:快评丨罗翔的羞愧,也是对所有法律人的鞭策

  公平正义,不仅仅要在书上得到体现,更重要的是,要在每个个案中得到回响。

  “现在回想起来,都觉得很羞愧。”近日,法学教授罗翔在一档访谈节目中回忆起一段发生在17年前却让他一生难忘的往事。那是2003年,罗翔在天桥偶遇一位来京寻求法律援助的老人。因找不到援助中心,老人从北京西站一路步行问路到双安天桥,罗翔见状便提出打车送她。但出于怕惹麻烦的想法,他有意隐瞒了自己的学法身份。到了目的地,老人却用一句“你不用陪我上去了,别影响了你的前途”,瞬间击中了罗翔的内心,让他羞愧至今。

  这则颇有热度的视频,注定会让很多人不平静,特别是曾学过法律,自称法律人的这群人,其中也包括笔者。

↑罗翔在节目中回忆,17年前天桥偶遇一位老人,让他羞愧至今。↑罗翔在节目中回忆,17年前天桥偶遇一位老人,让他羞愧至今。

  有人说,医生和法律工作者这两种职业很相似,就像孪生兄弟,比如都需要长期专门的学习,都需要实践的历练,都需要经验的积累等等。其实,这两种职业还有一个最大的共同点,便是都有着超越一般职业的道德要求。医学生的入学第一课,必须诵读并铭记“希波克拉底誓言”,而法律生则须将维护法律法规、提供专门服务等作为终身奋斗的目标。这两者于我们的社会运行都至关重要,前者关系人们的生命健康,后者关系社会的公平正义。

  然而,恰如罗翔所言,写在纸面上的正义,有时却很难落到实践中去。

  现实生活中,有的律所和律师,迷失在金钱利益里。前不久,湖北武汉一癌症晚期患者考虑生命无多,打算卖房后捐给动物协会,咨询律师时,10天时间被律师收了20万元“咨询费”,对方还称“20万不贵随便投诉”,直至当地司法局介入后,律所才退还了20万元代理费。

  也有的人法律院校科班出身,嘴上说着公平正义,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却蜕变到肆意贪腐,甚至充当犯罪分子“保护伞”的地步,毫无敬畏和底线可言。去年12月初,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张家慧案宣判,这名昔日“最富法官”一审获刑十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一审判决书显示,向张家慧行贿者共37人,其中有18人为律师,行贿金额不等,低则10万元,高则达650万元。张家慧在直接或间接收受贿赂后,通过向相关法官打招呼或亲自在审委会发表有利于行贿方观点等方式,为请托人谋取利益……与这些对比,罗翔在天桥上偶遇不相识的老太太,打车带她前往法律援助中心,已算是善举。

  当然,作为法律人,其实还应该做得更好一些。古今中外,但凡有能力者,承担的社会责任也越大。一个社会中,专门学习法律并熟练掌握知识技能的人,毕竟是少数精英,而精英的天然使命,不能只顾自己的幸福利益,漠视他人的痛苦哀愁,而是应在危难之际挺身而出,运用所学知识和技能,有效维护公平正义。而公平正义,不仅仅要在书上得到体现,更重要的是,要在每个个案中得到回响。

  我们这个社会之所以能健康运行,很大程度应当感谢那些忠贞不渝的法律职业者,他们用青春热血,甚至用生命守护了人间正义。如不久前发生的那起法官被害案,湖南高院女法官周春梅拒绝同学向慧的说情,坚持依法依规处理,结果遭到对方“毒手”,不幸倒在血泊之中。她是值得尊敬的坚守者。热播网剧《沉默的真相》中,为了将作恶多端的干部、黑社会团伙绳之以法,检察官江阳、警察朱伟、律师张超等,为了心中的天平,牺牲了自己的职业前途、家庭幸福,甚至是自己的生命。他们也是值得敬仰的坚守者。

  罗翔的羞愧,可以说是一个真正法律人自我的道德鞭策,也是一个法律人的良知体现,更是对所有法律人的警醒。初心不改,坚守还需要从点滴做起。

  当然,这则视频对所有人也有警示意义,不漠视他人困苦,及时伸出援助之手,对不法的人和事大声说不,守住道德的底线、法律的红线,共同追寻宏远的法治目标。惟其如此,我们的社会才会越来越好。

  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 柳宇霆(法律从业者)

责任编辑:赖柳华 SN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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