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以电子商务为主的信息资讯门户网站——960574.com
网站首页 | 信息资讯 | 网上商城 | 企业黄页 | 人才市场 | 供求信息 | 房产交易 | 二手市场
消费联盟 | 在线音乐 | 在线影院 | 朋友圈子 | 娱乐频道 | 真情交友 | 美女图片 | 博客日志
您所在的位置:宁波热线 > 浏览正文
福建厦门一企业法人拒绝财产申报被依法拘留
960574.com  发布:2008-5-16 12:14:34  来自:财经新闻  浏览:

    新华网福州5月15日电(记者郑良)来自福建省厦门市中级法院的消息,该院近日依据新《民事诉讼法》对厦门一拒不依法进行财产申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作出拘留15天的决定。

    厦门市中级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泉州实雄轻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厦门万能达电子发展有
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依法向万能达公司发出《执行通知书》和《责令被执行人申报财产状况通知书》,责令万能达公司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在15日内向法院书面申报财产状况。期限届满后,万能达公司没有申报其财产状况。

    根据新《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据该院执行局法官介绍,新《民事诉讼法》加大了对被执行人的执行力度,只要被执行人未按要求进行申报,可以依法对被执行人适用罚款或拘留措施。

(编辑:) 留言评论】【在线投稿】【打印网页】【关闭窗口】【↑顶部
+ 相关信息资讯
·受灾上市公司"伤情"不一 10家公司今披露灾情
·深入灾区 第一时间探望重灾区上市公司
·四招应对国际粮价走高冲击
·首届中国国际漫画节10月将在广州举办
·房地产业资金链紧绷
·兵分三路涌向国内 境外热钱或将再次抄底A股
·都江堰水利枢纽功能未受影响
·*ST双马四座烟囱拦腰震垮
·苏宁:中国不会出现恶性通胀 调控随变化微调
·央行:一季度购房贷款增速放缓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宁波热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