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物业和业主的纠纷,鄞州法院实施了一项调解制度,效果蛮好
本报讯(记者胡珊通讯员厉国智)因为没有交物业费,最近江南春晓小区的20名业主被物业公司告了。昨天,鄞州法院的法官将物业和业主请到一起,开了一个座谈会,让双方都来倒“苦水”。结果证明:解决问题的关键还在沟通。
昨天下午,4名业主代表参加了这次座谈,其中一家不在此次被起诉之列,但也来了解情况。先倒“苦水”的是物业公司。“物业费收不上来,管理就跟不上,服务质量肯定受影响,服务质量下降,导致业主更加不愿交物业费,这实际上是一个恶性循环。”物业公司的代表说。但业主们认为,既然房子买得起,他们绝不会无缘无故不付物业费。业主们不交物业费各有各的原因:有的认为相对于多层住宅每月每平方米0.3元的标准,复式住宅的每月每平方米0.8元的收费标准太高;有的因为车位屡屡被占;还有的是因为家里水管水压不足,龙头出水太慢,影响了生活质量。
业主徐女士说,她家从2004年开始就没有畅快地洗过一次衣服,因为水龙头出水太慢,洗一次衣服,要从上午8点开始接水,边接边洗,洗到10点才能结束。她找物业反映过,但问题一直没解决,一气之下就不愿交物业费了。昨天在法官的调解下,物业公司提议可以在水管外装一个增压器,人工费物业来承担。对这样的提议,徐女士当场就表态:“只要水龙头出水,物业费我马上交。”除了徐女士家,物业和其他业主也在进一步协商。
法官说,近几年来物业纠纷越来越多,今年鄞州法院就受理了100多起,绝大多数都是物业告业主要求支付物业费。纠纷发生的原因都可以归结到物业服务的质量上,而给业主造成物业服务欠佳的印象,不少是由于双方沟通不畅引起的,所以鄞州法院总结了一项制度:在开庭前,由一名法官和两名人民陪审员成立调解组,组织双方座谈。效果非常不错,近两年鄞州法院审理的200余件案子,以撤诉和调解结束的达到171件,调撤率达到了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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